植物为什么都要拉丁学名(动植物学名为什么都用拉丁文)
由于世界上各个国家、民族语言不同,对同一种植物常出现同名异物或同物异名的现象。这种名称上的混乱不仅造成了对植物开发利用和分类的混乱,而且对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造成困难,因此,对每一种植物给以统一的、全世界都承认的和使用的科学名称是非常必要的。对于这个问题,当时植物学家们曾提出多种建议,但由于各种原因均被否认。瑞典植物学家林奈对此作出了重要贡献,他在1753年发表了《有花植物科志》,较完善地创立和使用了拉丁双名法,得到了植物学界的广泛认可,最后发展成为国际植物命名法规。林奈之所以采用拉丁语作为植物名的语言,其理由主要有:拉丁语曾是一种官方语言,在欧洲有着广泛的影响,随着罗马帝国的衰亡,拉丁语也随之衰败。现今,拉丁语作为交际语言已不复存在,已成为一种死语。主要用于生物学,医药学、古典哲学等领域,多用于命名(不易出错,不易混淆的特点)。现仅梵蒂冈教廷仍然使用。也正是由于上述原因,林柰的拉丁双名法得到世界很多学者的一致认可。用拉丁语命名的优点:(1)可以避免争论,是死语;(2)死语不会发展;(3)拉丁文发音较容易。
为什么每种植物都有拉丁学名? [花鸟鱼虫]
原因很简单,同一植物在世界各地的叫法不一样,怎么研究呀.比如:益母草(Leonurus heterophyllus),东北地区叫坤草,江苏叫田芝麻,浙江叫三角胡麻,四川叫青蒿,福建叫野故草,广东叫红花艾,广西叫益母菜,青海叫千层塔,云南叫透骨草。这是同物异名的一个突出的例子。又如我们常见的观赏植物丁香,是木犀科的一种落叶灌木或小乔木,它原产在我国,而草药里有一种丁香则是桃金娘科的一种常绿乔木,这种丁香原产印度尼西亚。两种丁香互不相同,这是同名异物的一个突出的例子。一种植物的叫法混淆不清,这给植物学研究和国际学术交流中造成了许多的困难。 直到1768年,瑞典著名的植物学家林奈(Carolus Linnaeus,1707—1778)在《自然系统》这本书中正式提出科学的生物命名法——双名法,这个问题才得以解决。双名法就是使用两个拉丁字构成某一生物的名称,第一个拉丁字是属名,而第二个拉丁字是种名。 采用拉丁语是因为欧洲各国的语言多多少少都与拉丁文有关系,学习起来较容易;再者,拉丁文算是一个已经死掉的语言(没有国家将之当作国语),语法不会再发展,比较固定,也比较容易被各国接受,不至于有政治立场。当然还有其它语法严谨等等的好处,所以拉丁文学名就变成每种植物的身份证了。
为什么植物要有拉丁学名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植物,有时就避免不了有同名的,让人搞不清到底是哪一种植物。例如,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叫《诗经》,其中就有许多植物的名字,有这样一句诗“投我以木瓜,报之以琼瑶。”木瓜就是一种植物的果实。可是,一种开粉红色花、结的果实有拳头那么大的植物被人们称作木瓜,而在山西、陕西、北京昌平等地,人们又把文冠果叫做木瓜。到底指的是哪一个呢?经过专家鉴定,原来是蔷薇科木瓜属,即开粉花,结拳头大果实的叫木瓜。专家是根据什么查得这么清楚的呢?根据是它们的拉丁学名,拉丁学名是国际植物会议订的规章,它规定每个植物只许有一个拉丁学名。学名是由三部分组成的,一部分是植物的属名,另一部分是植物的种名,最后是命名人的名字,所以,知道了一种植物的拉丁名字,就可以查出它是哪一科、哪一属的植物,这样,对这种植物的茎、叶、花和果就会有所了解了。任凭有多少植物和它重名,也可以确认无疑了。比如大花草,它的拉丁学名是RafflesiaarnoldiiR.Br.其中Rafflesia代表大花草的属,arnoldii代表大花草的种,R.Br.是它的命名人。和大花草同一个属的还有好几个种,它们都有相近的“亲缘”关系,所以,根据拉丁名了解了一种植物,就可以对它的亲属种类的植物也有所了解了。真是一举多得!所以,要认识一种植物必须弄清它的拉丁学名。否则就是你兴致勃勃地为人家介绍稀有植物时,因为没写下字的拉丁学名,人家也不会承认的
植物命名为什么要用拉丁名与此相反同一种花卉往往有多个名称,如叶子花又叫宝巾花、簕杜鹃、三角花、九重葛;扶桑别名朱槿、佛槿、大红花等等,可想而知,这种同物异名和同名异物现象,会对识别植物、利用植物带来多大的障碍,更不利于国际间的学术交流。国际植物学界进行交流的标准用名是拉丁名,也就是指植物拉丁学名。采用拉丁化名字和拼写的习惯是源于中世纪的学者和因为直到19世纪中叶多数植物学出版物仍然使用拉丁语。现行用拉丁文为生物命名的体系则是由瑞典植物学家林奈(Carolus Linnaeus,通常用其笔名Linnaeus) 250年前提出来的,作为统一的植物命名法。他的《植物种志》(Species Plantarum)1735年出版,这个命名体系称作林奈双名命名体系(Linnaean binomial system of nomenclature),其中生命,如植物,采用两个拉丁化的名字(拉丁双名)来命名。第一个名代表属(genus)名,第二个名代表种加(specific epithet)词。由属名和种加词组合起来构成了物种名(species name)。在种名的后面,再注上命名者的姓名,一方面表示荣誉归属,一方面表示此人要对这个命名负责。这个简单明了的命名法则一问世,就得到了生物学家们的赞扬和支持,经过二百多年的应用和修订,成为国际上学者命名新物种的统一准则。双命名法使纷繁复杂的万千种生物被科学地区分,人们一看到某种生物的两个拉丁词,就可以判断这种生物的类别归属。